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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 2024-10-28 22:13:50 |   作者: 新闻中心

  

2020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线”工作布局,围绕生态环境体系和洛阳都市圈建设,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从严治标、持续治本,积极地推进“五大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我市经济建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和PM10浓度、优良天数改善率在全省和汾渭平原均名列前茅;国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断面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水质位居全省前列;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较好地完成“十三五”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坚持“聚焦聚力、善作善成治标,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治本”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标本兼治治理大气污染。扎实推进“四大结构”调整,拆除停运燃煤机组7台94.5万千瓦,完成“双替代”10.2万户,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1910万吨;实施557项工业治理和349项VOCs治理项目,完成35家高排放企业退城搬迁,关闭淘汰“散乱污”企业126家;完成30条城市道路建设,淘汰柴油货车10507辆,推广新能源车10015辆。二是综合治理改善水生态。大力实施新时代大保护大治理大提升治水兴水行动,深入推动“四河五渠”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河道268公里,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三是加快防治土壤污染。扎实开展污染底数详查、污染源头管控和污染治理试点工作,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发力。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务实推动国家战略落实落细。加快黄河流域、“十四五”、洛阳都市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等规划编制工作。强化项目支撑,围绕污染防治、河渠治理和湿地建设保护等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三、副中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洛阳建设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促成省级环境监管部门从“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创建、资金支持、产业转型、提升环境基础能力五个方面出台了16项具体政策措施。

  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蓬勃开展。完成《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0—2030年》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展开。指导洛宁、新安、孟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汝阳、宜阳、偃师创建省级生态县,嵩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大力推广栾川县(2019年全省率先实现PM2.5二级达标县)创建经验,强力推进南部生态4县PM2.5二级达标行动,栾川、汝阳、洛宁、嵩县实现PM2.5二级达标,在2020年全省9个PM2.5二级达标县中我市占据4个。

  五、环境基础能力持续提升。一是提升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能力,建成111个乡镇和17个产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13个市控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主要河流。二是组织编制黄河干、支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指挥平台基础搭建,提升了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

  我市城区共有国家考核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7个,分别设置在中信二小、市委党校、豫西宾馆、河南林校、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新办公区和凯旋路小学,基本覆盖了全部主城区,拥有非常良好的代表性,能够较好反映整个城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状况按《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六项因子评价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洛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4天,较2019年(177天)增加67天,达标率为66.7%。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年冬季、春季污染程度较高,秋季次之,夏季最轻。5月至9月臭氧超标率凸显,臭氧污染天数增多。6项监测因子指数由大到小依次为: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2020年,洛阳市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95百分位浓度和臭氧90百分位浓度均有大幅度下降,优良天数大幅上升。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51μg/m3(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年均值仍为51μg/m3),与2019年(62μg/m3)相比降低11μg/m3,下降17.7%;与“十二五”末2015年(72μg/m3)相比降低21μg/m3,下降29.2%。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91μg/m3(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年均值为86μg/m3),与2019年(112μg/m3)相比降低21μg/m3,下降18.8%;与“十二五”末2015年(125μg/m3)相比降低34μg/m3,下降27.2%。

  2020年,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0,与2019年相比,降低0.99,空气质量有所改善。7个国家考核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综合指数由低到高依次为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新办公区、市委党校、凯旋路小学、豫西宾馆、河南林校和中信二小。详见图1。

  2020年二氧化硫(SO_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限值(20μg/m3);二氧化氮(NO_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40μg/m3);一氧化碳(CO-9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4mg/m3);臭氧(O_3-8H-90)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160μg/m3)0.04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70μg/m3)0.23倍;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35μg/m3)0.46倍。细颗粒物(PM2.5)仍是洛阳市大气主要污染物。

  ■ 县域空气质量 2020年,栾川县(2019年全省率先)、嵩县、洛宁县、汝阳县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领先),九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依次为:栾川县353天、洛宁县323天、嵩县320天、汝阳县316天、宜阳县299天、新安县261天、孟津县255天、伊川县250天、偃师市248天。PM10和PM2.5年均浓度(扣除沙尘影响实况数据)栾川县为44微克/立方米和31微克/立方米、洛宁县为57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嵩县为54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汝阳县为59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宜阳县为67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孟津县为73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偃师市为80微克/立方米和45微克/立方米、伊川县为81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新安县为83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PM10和PM2.5年均浓度见图3。

  图3 2020年洛阳市九县(市)环境空气PM10和PM2.5年均浓度情况

  ■ 大气降水质量 2020年洛阳市城区共采集到73个大气降水样品,全年降水平均pH值为7.36,全年酸雨发生率为0,与2019年持平。洛阳市降水中阴离子含量(毫克当量/升)年均浓度由大到小为SO_42-NO_3-Cl-F-,阳离子含量(毫克当量/升)年均浓度由大到小为Ca_2+NH_4+Na+Mg_2+K+。降水中阴离子的主要成分是SO_42-。降水中硫酸根含量高于其他各项阴离子,大气降水污染主要受硫氧化物的影响。

  “十三五”期间,洛阳市无酸雨出现,大气降水pH年均值呈U型波动,洛阳市降水酸度总体保持稳定。

  2020年,全市辖域6条主要监控河流共设置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河段总长度为671.2千米。伊河、洛河和汝河水质为优,伊洛河水质为良好,涧河、瀍河水质为轻度污染。与2019年相比,6条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伊河水质有所好转,瀍河水质略有下降。

  “十三五”期间,洛阳市河流水质整体向好,综合污染指数呈下降趋势,伊河、洛河整体水质从2017年的良好提升到优,7个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提前一年达到三类水质,其中二类及以上水质断面5个,占比71.4%。

  故县水库 故县水库规划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目标为二类水质,该水库各监测评价因子中除总磷水质类别符合二类,其他各因子水质类别均符合一类,综合水质类别符合二类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水质状况为优。与2019年相比,水库水质类别维持在二类不变。

  陆浑水库 陆浑水库规划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目标为二类水质,该水库各监测评价因子中除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水质类别符合二类,其他各因子水质类别均符合一类,综合水质类别符合二类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水质状况为优。与2019年相比,水库水质类别维持在二类。

  2020年,故县水库、陆浑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分别为42.6和44.2,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

  2020年,城区洛南水源地混合水、李楼水源地混合水、张庄水源地混合水、下池地下水井群、临涧地下水井群、王府庄地下水井群、吉利区地下水井群及东郊地下水井群8个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水质类别均为三类。其中,洛南水源地混合水综合水质类别为二类,达标率为100%。

  2020年,洛阳市区洛南、张庄、李楼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混合水水质综合指数分别为0.504、0.557、0.675,水质级别均为良好;下池、临涧、王府庄、吉利区4个地下水井群综合指数分别为0.650、0.701、0.694、0.632,水质级别均为良好;东郊地下水井群综合指数为0.480,水质级别为优。城区饮用水源地平均水质综合指数为0.596,水质级别为良好;与2019年(0.596)相比无变化。全年8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总取水量为11477.4万吨,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十三五”期间,城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年均值保持在三类水质之内,水质未发生明显的变化。

  2020年,全市14个县级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年均水质级别为良好。水质类别均优于或符合三类水质标准。其中4个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占 28.6%;10个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占71.4%。与2019年相比,除孟津县平庄地下水井群、嵩县伊河玉泉山水厂由良好变为优,汝阳县龙泉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由优变为良好外,其余各水源地水质级别均未发生变化。

  “十三五”期间,县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年均值保持在三类水质之内,水质未发生变化。

  2020年,洛阳市11眼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单井综合水质类别为二、三、四类,地下水水质分优良、良好和较差三个级别。其中:达到二类优良级别的有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9.09%;达到三类良好级别的有9眼,占监测井总数的81.8%;达到四类较差级别的单井数为1眼,占监测井总数的9.09%。

  2020年地下水综合分值为2.18。与2019年(2.19)相比略有下降,水质不变,维持在良好;细菌学因子几何平均值为2.00,较2019年(2.00)没有变化,维持在一类。

  “十三五”期间,各井位地下水水质变化明显。其中,张庄监测井水质由2016年的良好变为2020年的优;临涧水源、王府庄水源、李楼水源、东郊水源、拖厂、外语学院监测井水质均由2016年的较差变为2020年的良好。

  ■ 区域噪声 2020年,洛阳市城区按照800米×800米网格共计262个噪声监测点位,覆盖面积168平方公里。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9分贝,区域声环境噪声为二级,总体评价为较好。与2019年相比降低0.9分贝,声环境质量未发生变化。城市区域昼间噪声暴露在50.1~55.0分贝之间、环境质量较好以上的区域占 62%,受影响人口约131.2万人;暴露在50.0分贝以下的面积占22%,受影响人口约20.6万人;暴露在55.1~60.0分贝之间的面积占16%,受影响人口约41.4万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主要噪声源。

  “十三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稳定在52.1~53.2分贝之间,均处于较好水平。2020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较2015年下降了1.1分贝。

  ■ 功能区噪声 城市功能区噪声分为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年洛阳市功能区噪声监测达标率为91.4%。各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夜间1—3类区噪声达标率为100%、4类区达标率为84.4%。详见图4。

  “十三五”期间,功能区噪声居民文教区和混合区昼间达标率逐年上升,分别上升24.1和25.6个百分点,工业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达标率稳中有升。

  ■ 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 2020年全市城市交通噪声监测路段共71条,总长为 163.32千米。全市城市交通干线辆/小时,路段达标率为95.0%,与2019年相比上升0.3%,平均等效声级为65.9分贝,与2019年持平,未发生级别变化,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环境质量为好。

  “十三五”期间,城区交通噪声各年声级值范围65.9~66.4分贝,均达到一级标准,等级为好。2020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较2016年下降了0.5分贝,达标率提高7.8个百分点。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洛阳市10个区域(市辖区和吉利区合为1个评价单元)为基本评价单元,以上述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为依据对洛阳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做评价(生态环境状况指标延迟一年)。2019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70.22,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

  10个县(区)中,栾川县、嵩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75,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占全市幅员面积的36%;洛宁县、汝阳县、新安县、宜阳县4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在55~75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占全市幅员面积的48.7%;偃师市、孟津县、伊川县、洛阳市城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在35~55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一般,占全市幅员面积的15.3%。全市范围内没再次出现生态环境状况为较差和差的区域。2019年洛阳市辖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由大到小排序见图5。

  从空间、人口、经济三个方面综合看来,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的县域与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的县域相比,人口相对较密集,经济所占比重较大。

  2019年洛阳市整体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0.2,与2018年的(EI)70.0相比高出为0.2,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生态环境状况等级维持在良。说明洛阳市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适宜人生活居住。

  根据2014—2019年洛阳市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变动情况, “十三五”期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从始至终保持在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持续>60,且增幅明显。2019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值为6.9,3≤△EI<8,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好。

  2020洛阳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洛阳市国控网点位γ辐射空气瞬时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67.3纳戈瑞/小时,较2019年(67.8纳戈瑞/小时)无明显变化,为正常环境本底水平;洛阳市国控网点位γ辐射空气累积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100.0纳戈瑞/小时,较2019年(89.6纳戈瑞/小时)变化不大,为正常环境本底水平。洛阳市核与辐射安全预警点γ辐射空气累积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105.9纳戈瑞/小时,较2019年(93.4纳戈瑞/小时)变化不大,为正常环境本底水平;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平均值为1.31微瓦/平方厘米,与2019年(1.39微瓦/平方厘米)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环境相对来说比较稳定;饮用水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监测数据年均值分别为0.07贝克/升、0.23贝克/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全年洛阳市气溶胶采样点位运行正常,测得数据均未出现异常值,人工放射性核素无检出,数值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全市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发生显著变化。